关于开展“守护光明——关爱抗疫人员眼健康公益行”项目的通知
各县市区慈善总(协)会:
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加大对抗疫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,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向湖南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500万元,其中,向岳阳市慈善总会捐赠资金45万元,定向用于开展“守护光明——关爱抗疫人员眼健康公益行”项目。根据湘慈发[2020]4号文件精神,现将开展好“守护光明——关爱抗疫人员眼健康公益行”项目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宣传
各县市区慈善总(协)会要高度重视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精准确定关爱对象,加大宣传力度,推广项目报名二维码,积极协调医院组织义诊活动,确保项目顺利开展。
二、专款专用
该款为定向捐赠款,用途明确,相关慈善总(协)会要安排专人负责,专款专用,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。
三、资金分配
根据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的捐赠意愿和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,将项目资金定向分配如下(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慈善总会为项目配套部分资金):
序号 |
慈善总会 |
分配资金(万元) |
1 |
市慈善总会 |
15 |
2 |
岳阳县慈善总会 |
10 |
3 |
华容县慈善总会 |
10 |
4 |
临湘市慈善总会 |
10 |
合计 |
45 |
四、执行机构
岳阳爱尔眼科医院、岳阳县爱尔眼科医院、临湘爱尔眼科医院、华容爱尔眼科医院。(没有设立爱尔眼科医院的县市区,可联络岳阳爱尔眼科医院到本辖区开展本项活动。)
五、执行方案(见附件,依照湘慈发[2020]4号文件执行)
六、资金结算
各项目合作医院根据项目开展情况,于11月5日前将《项目实施汇总表》纸质版和电子版、相应台账(含申请对象签字确认的医疗金额发票复印件)及相关活动照片提交至相应县市区慈善办,县市区慈善办须严格审核相关资料,根据关爱细则标准,核准关爱对象资格和项目关爱金额,再拨付各合作医院项目款(也可以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分阶段拨付项目款)。
七、信息公开
相关慈善总(协)会要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,以适当的形式公开资金使用情况,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,并在11月7日前将《项目实施汇总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上报至市慈善办。
岳阳市慈善总会
2020年5月11日